今天在學校的音樂課上,我們決定模仿 DJ Radio 演奏一首歌。
T.M.I) DJ是想做的人才會做的事,所以我沒做,是別人做的。
再說一次)總之,我本來只需要在紙條上寫上Sayon和歌名,然後交給DJ,但因為我們是ARMY,所以我寫的是我朋友。故事就像歌詞裡唱的那樣,“我寫這首歌是因為它是一首關於學校裡發生的事情的歌,比如Harun的好朋友,Harun的敵人”,所以我把紙條給了他。但老師說他們會選前三名,結果我得第一名了! !給我個驚喜吧~ 因為我又犯貪吃病了,所以我要了吃掉的獎品,他們給了我一個叫“Ppotto”的零食><
或許有人不喜歡,但我喜歡送照片,所以我喜歡吉博尼!我做得好嗎?


Bbambaam~ 一定很好吃><

我覺得加了起司味會更好吃!
附註:我在英文學院沒做作業,所以我現在要去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