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
但是我可以說。
我曾經的初戀刻骨銘心,可是我們最後還是分開了。
是我。
是我的問題。
我對不起他。
張藝興是我的初戀。
那時候我們是高中同學。
他很乖,是大家口中的乖學生。
上課認真聽講,放學後就會準時回家。
而我和他沒有什麼接近的機會。
他頂多只知道我的名字罷了。
就這樣高中畢業了。
他似乎上了一個好的大學。
而我也去了別的地方上大學。
大三那年,同學會。
我抱持著僥倖心理,覺得他可能會去,我去了。他確實來了。許久未見,他更加的帥氣了,而且彬彬有禮,讓人心動。
很慶幸的是,他還記得我的名字。一來二去,我們互相加了QQ,我高興的一晚都沒睡著。
我清楚的記得他說上了大學一直也在研究音樂。他迷戀音樂我高中的時候就知道了,他在高中的時候還寫歌詞,被大家誇讚。我也相信他如果出專輯的話,一定會被更多人認識。
雖然加了QQ,但我卻一直沒有勇氣跟他說話,我不知道該說什麼,我也害怕會打擾他。我想了很久,好想問他有沒有女朋友。我突然想起我高中因為暗戀他,偷偷抄了一份他寫的歌詞。
要不然以這個為起點?就這樣我鼓起了勇氣。說我很欣賞他寫的歌詞,然後還發了幾句他的歌詞。
他很驚訝我竟然還記得。然後跟我很快就聊了起來,還談起了自己的遠大報復。我當然覺得他真的很有理想,很羨慕也很佩服,但我做的只有鼓勵他。聊了一年,大四的時候我們在一起了。
我很喜歡他,真的很喜歡,他也對我很好,為了我寫了很多歌。他面試了很多公司,要勵志於當歌手。當他被公司相中的時候,正好是我們談了九個月零一天的時候,我們那時慶祝了好幾天。
我從來沒有質疑過他的才華。他發行歌曲的那一天,我們一起等待。他出道了,他火了。火得理所應當,火的實至名歸。
因為他很帥氣,收穫了大批女粉絲。

公司開始問他有沒有女朋友,因為覺得他的女粉絲很重要,開始跟他談心…這時候,我的理智告訴我,該放手了。因為我愛他,我想要他更好的發展,愛是自私的,但我想要為他放手。
他不想跟我分手,但是很堅決的跟他說了再見。他最後眼神悲傷的和我說「如果我成為了一位實力型的歌手,你會和我再在一起嗎?」「我不知道…」我很慌亂,就這樣逃跑了。我從來沒有說不相信他,我只是不相信我自己…
就這樣,直到現在,我在哪裡都可以看見他。他出了很多專輯,參加了電影綜藝,他獲得了許多獎項,變成了人人認可的偶像歌手。
他獲獎的時候熱淚盈眶,堅定的說「我做到了。
當晚,半夜有個陌生的號碼打了過來。
我的心懷忐忑,但還是接了。
真的是他,是我再熟悉不過的聲音:“過的還好嗎?我喜歡你,還可以繼續和你在一起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