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18日
我今天想談的話題是表親結婚是。
首先,表親是我父母兄弟姊妹的孩子。
如果你結婚了,你的父母和父母的兄弟姊妹都會成為你的姻親。
在韓國,表親結婚是違法的。
我們對此習以為常,表親結婚也是如此。
簡直難以想像。
許多韓國人對錶親結婚持懷疑態度。
我也確實感到了很大的阻力。
然而,令人驚訝的是,有些國家已經將表親結婚定為非法行為。
相反,這只是少數。日本、加拿大和大多數經合組織成員國都屬於這種情況。
該國承認表親結婚合法。
我剛知道這件事。
只有少數國家,例如韓國,禁止表親結婚。
我很驚訝地發現,表親之間的婚姻在大多數情況下都是合法的。
這並不難接受。
我強烈支持這說法。
“愛你想愛的人。”
我住在加拿大,這是一個對LGBTQ族群非常開放的文化環境。
自從我住在那裡以來,我經常看到這句話。
想愛誰就愛誰。
確實如此,不是嗎?
無論一個人是否愛他的表親,
我認為我們國家沒有權利阻止這件事。
誰愛誰,這是他們的自由。
第三方有什麼資格干涉?他有什麼權利阻止這段愛情?
反對意見常常會提出這樣的論點。
但血統是混雜的嗎?
你是說它存在基因方面的問題?
當然,如果你們是表親,那麼你們的血統自然是混雜的。
從生物學角度來說,是的,但這又意味著什麼呢?
近年來,無子女家庭的數量顯著增加。
如果這兩個人不打算要孩子,那麼上述論點就毫無意義。
我並不介意。
因為它對兩個人都沒有遺傳影響。
我對錶親結婚的看法與上述相同。
(前段時間,社群媒體上討論過六代堂表親結婚、八代堂表親結婚等話題。)
我想談談這個話題,因為我看到了它。 )

讀完之後,你有什麼想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