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什至不知道它為什麼會在那裡。
我甚至記不起是誰把我留在那裡的。
孤兒院院長收留了我,我在那裡長大。當時我大概15歲。
從小到大,我一直強烈地感覺到自己必須堅強,因為我孤單一人。
身為孤兒,你能做的最好的事情是——
只是為了確保別人不會瞧不起我。
在那之後,我別無選擇,只能成為一個臭名昭著的惡霸。
[18歲,春天。 ]
“一個女孩子,怎麼能這麼無所畏懼呢?”

“你最好別招惹那個嚴厲的人,免得鼻子受傷,對吧?”
“嘿,看看這堆破爛。”
對手的拳頭飛了過來。對手是個男人。這的確是個負擔,但是……我討厭自己這麼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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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那以後我就再也沒見過那個人。
那傢伙可能單方面地躲著我,但是……說實話,我永遠不會再遇到跟我吵過架的人了。就算是那傢伙也不行。
我就是這樣長大的。
1年,
2年,…
。
。
。
而且,他今年22歲。
我延後了原本應該在20歲生日時入學的托兒所入學手續,這樣我就能存夠兩年的學費。之後,托兒所的主任和我談了一下。
“妍雅。”
“我也很遺憾。”
「你知道你現在必須離開孤兒院了,對吧?”
我也知道。

“……我準備好出門的時候就會出門。”
所以,我手上只剩下不到50萬韓元,而且僅有的那點東西都塞進了一個小背包裡。聽起來好像我只是離開,但實際上卻是被趕了出來。
我的名字是「智妍」。
孤兒院院長所取的名字。 22歲,孤兒。
我在廉價旅館住了幾天,吃住都靠打零工維持生計。這樣能養活自己嗎?
📞
[孤兒院院長]
“ … 你好? ”
“妍雅,我現在得去托兒所了。”
“ 為什麼? ”
“有人想收養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