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的日落的確令人難忘。
那是我見過的最美的日落。
他看起來最悲傷。
嗯,可能是因為我心情不好。
距今已經過了漫長的七年。
我當時20歲,現在27歲了。
我現在快三十歲了。
事實上,我嘗試了一切辦法來忘記他。
我常常想起他救我脫離了那個闖入我家的男人的魔爪。
但他已經不是小孩子了。
但我不想把我所有的一切都丟在那棟房子裡。
現在房子已經翻修過了。
我在一家相當不錯的公司找到了一份工作,如果我聽到公司的名字,我一定能回答。
從某種意義上說,這要歸功於此。
即使別人稱他為神,至少在我眼中他就是神。
他是我的叔叔,我的一切,也是我深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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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飯時我沒什麼胃口。
七年前的今天,我意識到那隻是一場夢。
我隱約記得那次經歷,於是就坐在咖啡館角落裡,那裡視野最好,可以欣賞到天空的美景,喝了一杯熱美式咖啡。
只是,有時候當我抬頭望向天空時,感覺他就在那裡。
想到他可能也在某個地方看著我,我不禁露出了微笑,儘管這個想法毫無根據。
“我真的很想念您,先生。”
在我看來,無論時間過去多久,你依然是個老人。
我自己的叔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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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再餓了。
我覺得最好還是去辦公室工作。
很快就到了下班時間,於是我把東西放進一個小包包裡,回家了。
這是我人生中第一次感覺這麼好。
而就在我面前,
我非常想念你,
我太想見你了,
我非常責怪你
他是我的一切。

“我真的很想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