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一直躲在善亨阿姨身後,最後終於探出頭來,伸出手,說了聲你好。那天──我們第一次見面的那天──我永遠不會忘記。
“我是金泰亨,比你大一歲。我11歲。”
“我10歲,金汝珠!”
孫亨阿姨是我媽媽從高中起的摯友。她以前住在另一個城市,後來因為工作搬到了首爾,機緣巧合之下,住進了我們家隔壁的公寓。就這樣,從小學三年級開始,我每天都和金泰亨糾纏在一起。
“來,吃這個。”
“哇,泰亨,你怎麼總是這麼有禮貌?”
泰亨很有禮貌,比同齡孩子成熟得多。 11歲的時候,大多數孩子都只專注在自己,但他總是先照顧我。每次我們一起吃飯,他都會先把最好的肉放在我的盤子裡,然後再拿自己的。每次我們去哪裡,他都會緊緊地牽著我的手,從不放開。大人們總是誇他體貼周到。說實話,我喜歡他這一點。就是從那時起,我開始對他產生了感情──一種長久、深刻、無盡的感情。
“我喜歡泰亨歐巴。”
但泰亨不僅對我禮貌。即使在我們年級裡,也有很多女生喜歡他。如果他在低年級女生中就已經這麼受歡迎了,我簡直無法想像他同齡的女生會有多關注他。
“餵,你以為你是誰,憑什麼總是和泰亨一起回家?”
到了四年級,在和泰亨形影不離一年之後,他班上的高年級女生開始嫉妒我。她們常常滿臉羨慕地來找我。但我並不在意。某種程度上,這讓我覺得自己很特別──好像我對泰亨來說比任何人都重要。
“我聽說哈琳向你表白了。她是不是超級漂亮又受歡迎?”
“是啊,人們都這麼說。”
“唉,我真不明白為什麼女生那麼喜歡你。”

“啊?哈哈,汝珠,你也喜歡我嗎?”
我從沒想過讓泰亨發現我的心意。我本來對他來說就很特別,但如果他知道我喜歡他,我會不會就跟其他女孩一樣,對他來說沒什麼兩樣了?想到這裡我就害怕極了。所以我表現得更誇張。
“嗯……?”
你喜歡我,對吧?
或許他不可能沒注意到。每次在他身邊,我都會傻笑。指望他看不出來真是太天真了。泰亨從一開始就知道一切。在他眼裡,我只是個普通的女孩,跟其他女孩沒什麼兩樣。這個認知對我打擊很大,11歲的我感到無比沮喪。我渴望成為他心中真正特別的人。
“你在說什麼?我不喜歡你。你總是裝得像個大人一樣。你太虛偽了。”
那是我們最後一次在彼此家聚會。泰亨聽到我的話,臉上露出震驚的表情,不知為何,我討厭他那副表情。他真的以為全世界的女孩都必須喜歡他嗎?我不想再做一個千篇一律的仰慕者。就這樣,我們漸行漸遠。

“恭喜你畢業。”
“是啊,謝謝。”
時間過得很快,不知不覺中我就小學畢業了。泰亨穿著嶄新的國中校服來參加我的畢業典禮,看起來帥極了。我被分到了很遠的國中,家裡也決定搬家。典禮結束後,我們一起吃了最後一頓飯,互道了最後的告別。
雖然我們住得很近,但彼此之間已經疏遠了。現在我要搬走了,我想我們以後再也不會見面了。

“保重。別忘了我,好嗎?”
“是啊……你也一樣。”
“你從來沒叫過我哥哥,是嗎?我好像從那天起就沒聽你這麼叫過我了。”
“是啊,太尷尬了。”
「…」
一陣漫長的沉默之後,我意識到,如果我現在不說,或許就再也見不到他了。但我卻說不出話來。

“你其實不恨我,對嗎?”
我剛轉身要走,泰亨的問題就讓我停下了腳步。我的心一下子沉了下去。他是否還記得我多年前說過的話?
我微微側過頭,回答。
“不,我從來沒有恨過你。一次也沒有。”
泰亨露出一絲苦笑。我至今仍不明白那笑容意味著什麼。
就這樣,我們分道揚鑣了。除了偶爾從父母那裡聽到他的消息,我們再也沒有聯絡過。
五年過去了。
。
。
。
“我的天哪,我遲到了!我本來應該8點到學校參加教師節活動的!”
這就是你睡過頭的下場。你最好快跑。
5月15日。前一天晚上我設了五個鬧鐘,但不知怎麼的,我全都睡過了。我胡亂套上運動服,衝出門了。
進而-
“……????”
一個男人站在我面前。他的臉給我的感覺既熟悉又陌生。
我以前在哪裡見過他?他看起來好眼熟…

“嘿,汝珠,好久不見。”
當我終於認出他時,泰亨微笑著向我問好。
這真的是我認識的泰亨嗎?他一直都這麼高嗎?我盯著他,努力理解眼前的一切。
然後,他又開口說話了。
“我很想念你。”
再次聽到那個聲音,讓我更確信。
真的是他。
我的初戀,也是我最後的愛人。那個我以為再也見不到的男孩。
五年後,我們再次相遇──就在我家門前。
